是谁将纣王和妲己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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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争鸣 - 是谁将纣王和妲己妖魔化
是谁将纣王和妲己妖魔化
 
作者:尹剑翔  加入时间:2010-11-3 8:36:13

 

深夜,我翻开了历史的案卷,当我看到夏桀、妺喜和纣王、妲己的案例时,我突然感到了一种莫名的疑惑,妹喜和夏桀,纣王和妲己的故事为何会如此相似?就好像是相同情节的剧本换上了不同的主人公。

据此疑惑,我认真研究了纣王和妲己的案卷,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商纣的历史案卷

 罪犯:纣王、妲己

犯罪恶果:八百多年的大商王朝覆灭

纣王简历:男,原名 “帝辛”(或“子辛”),“纣”这个词在《集解谥法》上是“残又损善”的意思,纣王是周武王后来给他起的“谥号”。

纣王虽然是商王帝乙的第三子,但因为其是嫡子所以继承了大统,《史记》:“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故启大而庶,纣小而嫡。”

纣王有才能,且勇敢、善战。《史记》:“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帝王世纪》上称其:“纣倒曳九牛,抚梁易柱。”

妲己简历:女,她并不姓苏,而姓己,她来自有苏氏部落,是纣王伐有苏时的“战利品”。《国语》:“有苏氏女,妲字己姓也……殷辛伐有苏,有苏氏以妲己女焉。”

她很美,《帝王世纪》:“有苏氏美女。”再补充一句废话,有苏氏部落以九尾狐作为图腾,所以后世多传说妲己是狐狸精附体。

 罪行:

证据确凿的有六条。

 第一,重刑

举例说明:炮烙和虿盆,传说这两样都是纣王和妲己发明的。

虿盆在正史中没有记载,但是炮烙是有的,《史记》上说:“主而诸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砲格之法。”

《史记》中并没有详细记述这种刑罚如何操作,没关系,有旁证。

南齐史家邹诞生对此有相关的解释:“见蚁布铜斗,足废而死,于是为铜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

《烈女传》也说:“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砲格之刑。”

以上记载就像是炮烙的使用说明书,步骤是这样的,让罪犯在烧红了的铜柱上走,然后人会因为太烫而失去平衡,或是掉到热碳中活活烧死,或是倒在红热的铜板上被烧烤而死。这种连男人看来都不忍看下去的刑罚,妲己却竟然能笑出声来,并能以此为嗜好,令人汗颜。

 第二,酒池肉林

所有史书、野史、小说中都有的情节,不费力抄录了。

 第三,超级淫乱

《史记》上说:“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

“靡靡之乐”可能就是我们今天像《哈狗帮》之类的粗口歌,或是像妓院里,韦小宝爱听的那种“十八摸”之类的下流歌曲,“北里之舞”我个人认为就是最早的“脱衣舞”,这点在《烈女传》上也有印证。

《烈女传》上说,纣王让男人和女人都脱去衣服,赤身裸体在酒池肉林之间相互追逐,以此取乐……恐怕这就是最早的“黄色电影”。

 第四,修建鹿台,耗费民力

《史记》上说:“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

后来皇甫谧、刘向等多位史家在自己著作中形容鹿台:“大三里,高千丈。”据说修建鹿台的时间就用了七年,不知耗费了多少民脂民膏。

 第五,乱政

纣王常常因为妲己的好恶来决定人的生命,妲己喜欢的人升官发财,妲己不喜欢的杀了活该。

这条罪行的记述比比皆是,摘录三条,供大家参考:

《史记》上说:“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

《烈女传》上说的更具体:“妲己之所誉贵之,妲己之所憎诛之。”

《吕氏春秋》里也说:“商王大乱,沈于酒德,妲己为政,赏罚无方”

请注意吕不韦的说法,《吕氏春秋》上干脆说妲己已经亲自上阵打理政事,妲己正式的走上了政治舞台,纣王实际上成为了傀儡君王。这种说法很有市场,香港版的《封神榜》和日本漫画《封神演义》都采用了这种说法。

《烈女传》用了一个词形容这个事情,叫“牝鸡司晨”,牝鸡就是母鸡,司晨就是打鸣,该你干的活你不干,不该干的都干了。

 第六,残杀忠良

君王拒谏是历史上常见的,历朝历代都有这样的君王。

忠臣死谏是历史上常见的,历朝历代都有这样的忠臣。

商朝死谏的大臣就是比干。

《史记》上说:“比干曰:“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争。”乃强谏纣。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剖比干,观其心。”

这是大家一个比较熟悉的情节。

《烈女传》上把这句历史上最血腥的话,让妲己说了出来,“妲己曰:“吾闻圣人之心有七窍。”于是剖心而观之。”

纣王的这一举动吓坏了其他大臣,《括地志》上说:“箕子惧,乃详狂为奴,纣又囚之。”纣王的大哥微子启脑筋比较灵活,跑的也较快,提前投降了西周政权。

 案卷的内容基本上就是这些,这六大罪状足可以灭亡一个国家。

纣王和妲己好像是天上突然掉下来的灾星,从即位到当政都是这么的邪恶,所以历史毫不留情的判了这两个人死刑。

《周书》:“纣取天智玉琰五,环身以自焚。”

《烈女传》:“纣乃登廪台,衣宝玉衣而自杀。”

司马迁觉得纣王自杀是便宜了这个恶徒,干脆补充了一句:“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周武王遂斩纣头,县之白旗。”虽然纣王已经在鹿台上自焚了,但是他的头还是被砍了下来。

妲己的下场也好不到哪去,《烈女传》记载:“武王遂致天之罚,斩妲己头,悬于小白旗,以为亡纣者是女也。”

商朝灭亡就是因为这个女人,杀掉她是顺应天意。所以武王也砍了她的脑袋,。

 看完上面的一切,有人会问,还有啥好说的,你不会把我们所知道的一切都罗列出来吧。

如果是这样,我就没有必要写这篇文章了。

以上的记载,其实有诸多疑点,我们分析一下,上面这些事看似很有依据,但是真的这么有道理吗?

早在春秋时期,孔子的得意门生子贡,就觉得这事有点不对劲,子贡说:“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后世言恶则必稽焉。”

不过子贡充其量就是个喊冤的,他手里面没有啥可以翻案的证据。

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找证据是我的强项,经过我的细细查证,我终于找到了为纣王和妲己翻案的实质性证据,我可以负责任的说,现在我可以把案卷中的六条罪行逐一推翻。

辩护:

纣王和妲己的第一条罪行是滥用重刑,残害百姓

这条罪过百分之二百是后人加上去的,因为《尚书》中开列了周武王昭告天下的纣王六大罪状中都没有这一条罪状,很明显这条罪状是后人硬加上去的。

不容否认的是商朝的刑法很严重。但是《尚书·大禹谟》里的记载,夏朝时就已经有了砍头、烹煮、醢刑(把人剁成肉酱)、车裂、腰斩、绞杀、烧死、弃市、灭族等各类残酷的刑罚。像把人剁成肉酱这种刑罚并不是商纣王发明的,只是承袭了前朝的旧制而已。

《韩非子》记载:“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知道孔子怎么解释这条法律吗?孔子说有道理。理由是如果扬灰时恰有路人,使其满面蒙尘,那此人必定发怒,怒就会斗殴,因殴斗罪,按当时法律要灭三族。所以,弃灰于道看来过错轻,实则重,这样的重刑很有道理。

所以,《尚书·康诰》说“殷罚有伦”。

相信炮烙这样的刑罚在当时是有的,只是没有这么“别开生面”而已,不像后世传的这么变态,估计样子就是像《封神榜》里演的,把人绑在一棵铜柱上“烤”死。

至于抛开孕妇肚子的说法,晋朝之前都没有,而在晋朝,高级医师皇甫谧(他第二职业是史学家)写史时,犯了“职业病”,才演绎出妲己要解剖了怀孕的妇女和看看过冰河的行人骨骼结构的事件来。

综上所述,我认为纣王和妲己因为刑罚过重而亡国的说法并不成立。

第二条罪行,建造酒池肉林

关于“酒池肉林”, 考古专家们在商代第一个都城--河南省偃师商城内发现规模庞大的石砌水池遗迹,证实商代帝王池苑确实存在。该水池于1999年被发现,长约130米,宽约20米,现有深度为1.5米,四壁用自然石块垒砌而成,池底内凹。专家称这就是传说中的“酒池”。

但是这不是传说意义上的大酒池,只不过是一间皇家庄园的池塘而已。

说纣王好酒,这没错,商朝人都好酒,喜欢以酒佐餐、聚众豪饮。从出土器物来看,商朝后期的饮酒器具明显激增,这表示饮酒这个习惯已经蔚然成风。百姓亦如此,更何况君王呢?

而且可以说当时的酒和现在的白酒相比,度数很低,绝不足以使人乱性。

对于肉林那就更是胡说了,把肉挂在林木上,用不了两天,肉就会臭掉,招来苍蝇蚊虫,就算天天换肉,那里的味道也绝不会好闻,用一个词概括就是“腥臊恶臭”,纣王会选择这样的地方享乐吗?

只要鼻子没毛病,就不会。

所以酒池肉林之罪也不成立。

 第三条罪行,淫乱

关于酒池中男女淫乱的说法最早是《韩非子》上的记载。其实,即便纣王让男女在沙丘苑囿里裸奔,也未必就是淫荡。古代有“欢乐谷”的遗俗,为的是解决未婚男女的婚姻问题。

周代时,也依然组织男女于桑林里“奔”。《周礼》中就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在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周朝官方就会指定某些地方作为欢乐谷,令未结婚的男女聚到此处,结识性伴侣,不必履行结婚手续就可同居。

大家想想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有点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纣王”点灯的味道了。

第四条罪行,建造鹿台,耗费民力

我们来看看对于鹿台的描写----“高千丈”。

商代,一尺合今16.95cm,按这一尺度,人高约一丈左右,故有“丈夫”之称。也就是说一丈就是约等于今天的170cm,千丈的建筑相当于一千七百多米高,在今天这样的建筑有几个?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一个都没有。现在世界第一高的建筑是阿联酋的迪拜大厦,高也只有818米。

汉代刘向,把纣王鹿台的面积和高度定义为了“大三里,高千尺”,而到了皇甫谧大夫那里,鹿台的建筑高度直接被提高了十倍,达到“高千丈”的地步。泼脏水也得有个谱,超过限度反倒没人信了。

 第五条罪行,纣王对妲己言听计从。

这一条更是无稽之谈,妲己只能算是纣王晚年生活的伴侣,谈不上言听计从,更不可能进入商朝的政治和权利核心。

倘若妲己在被纣王宠幸的那些年月之中,具有政治权力,何以有苏氏的一族人,在纣王时期并没有兴旺起来呢?再说,商人很迷信,任何重大举措,都要求神问卜来决定,这在甲骨文中是有确切记载的,所以妲己对纣王的影响实在很小。

第六条罪行,残害忠良

比干确实是被纣王虐杀的,抛开史料,就是在甲骨文中也有相应的记载,这是史实,勿容置疑,但绝没有像史书上说的这么花里胡哨。

关于比干的死,历史上的演化过程是这样的。

在春秋时期,关于纣王的罪状还只限于“比干谏而死”。到了战国,比干的死法就生动起来,屈原说他是被投水淹死,吕不韦的门客则说他是被剖心而死。到了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已经有了更生动的演绎,说是纣王剖开他的心是为了满足妲己的好奇心,想看看“圣人”的心是不是七窍。

史家的不负责大家领略了吧?即便是号称“不虚美,不隐恶”的太史公也不免做出杜撰的事情来。

以上六大罪行,一条不少,我已经都推倒了。

既然纣王和妲己并没有这么邪恶,司马迁,刘向,皇甫谧这些史家为什么会在纣王和妲己的问题上犯下如此大错呢?

如果不搞清楚这个问题,这桩历史冤案,就不能算翻案,因为缺少了动机。

我个人认为,司马迁是这起冤案的主谋。还回到我开头说的两个重要人物,夏桀和妹喜。

我个人在这里做一个大胆的判断,我认为司马迁是将所有关于夏桀和妺喜的罪行全部加到了纣王和妲己身上,所谓移花接木,李代桃僵。

我推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周王朝建立后,周朝的史官为了维护武王伐纣这段历史的正义性,所以就故意涂黑纣王和妲己。

怎么涂黑?

前边有现成的参照物夏桀和妹喜,照猫画虎呗,结果纣王、妲己的形象就和夏桀、妹喜越来越相似了。

后来,司马迁在撰写史记的时候,面对先秦的史料,非常矛盾,因为关于纣王、妲己记述简直就是夏桀和妺喜的事迹的一次大“copy”,这样照抄,估计会引起诸多的疑问,所以司马迁选择了春秋战国时代列国思想家的主张,将这些罪行一股脑放在纣王和妲己的身上,为了不引起怀疑,《史记》中只字不提妹喜这个人物。

由于《史记》的影响巨大,人们越来越相信纣王和妲己是大恶人。再加上《武王伐纣平话》这些话本的出现,民间对这两个人物越来越憎恶。许仲琳编的《封神演义》上市后,纣王和妲己的形象甚至被妖魔化了。

这就是整个事件的真相。

 既然纣王和妲己是冤枉的,那商朝灭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左传》评价相当精辟:“纣克东夷而损其身。”

纣王当时正在和东夷打仗,商的主力部队都在东夷平叛,纣王的大哥微子启就是在此时投降了周武王并带去了重要情报-----殷都空虚。

周武王决定突袭朝歌,双方在牧野展开阵型,一边是西周的军队,一边是纣王二哥中衍率领的商军,《尚书》以“血可漂橹”形容牧野之战的惨烈,绝非我们后世传说的那样,说周武王兵不血刃。

周武王赌赢了,而且是狂赌豪赢,历史就这样被改变了,他逼死纣王后,为了安抚商民,让纣王的儿子武庚继续管理商地。

武庚对周的“厚遇”毫无感激之情,在第二年就率领商民造反,周用了三年时间,才勉强把这场暴乱镇压下去,可见商朝遗民的团结与纣王的威望。

不管怎么说,一切都结束了,历史的结果已经无法改变。

这起冤案中最可怜的是妲己,她本可以和其他女人一样在历史上不留下任何记载,或者只记载她为纣王生了几个孩子,可是历史的偶然和必然让她变成了一代妖姬。让后世的人们对她误会谩骂了几千年。

历史就是如此,其实还有很多冤案的真相石沉大海,需要我们用敏锐的眼光的去发现,去探求,去为他们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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